当前位置: 机构设置

机构设置

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(“双一流”建设办公室)工作职责

 

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是主要负责学校学科建设、发展规划、“双一流”建设以及大学章程建设等方面建设管理的机关职能部门。其主要工作职责为:

 1. 负责统筹推进学校学科建设,制定与完善推进学科建设相关政策制度;组织开展学科建设规划的研究、编制和论证及实施情况检查等工作;指导各学院制定学科建设规划,并对各学院学科建设工作进行指导、协调、督促、检查。

2、负责统筹推进学校“双一流”建设,组织开展“双一流”建设规划的制定、论证、实施、考核评估、验收和“双一流”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、项目与经费管理、总结验收、绩效评估、管理机制建设等工作。

3、负责统筹推进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,组织论证、研究编制学校总体发展规划,协调组织有关部门拟定专项规划,指导学院编制和实施发展规划;统筹调度、考核评估学校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执行情况;研判学校改革发展态势趋势。

4、负责统筹推进大学章程建设,督促学校章程的落实,承担章程执行情况分析、章程修订和相关具体解释信息发布等工作。

5.承担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
6、负责学校对口援助工作。

7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



XML 地图 | Sitemap 地图